「利潤中心」
將一個綜合性企業體,依業務的特性,分割成幾個能獨立運作的經營單位,各自獨立運作每個利潤中心都有獨立的損益計算,如果有資本性支出時,也要有獨立的預算制度對每個利潤中心的負責主管授以較大權限,使各利潤中心可依據其經營特質發展其獨特的經營型態。
優缺點
「利潤中心」其實是種授權式的管理制度,其本身有很多優點,當然也會有缺點,但總括來說是優點大於缺點的。在優點方面,首先利潤中心制度可減少企業經營者的負擔,讓各個利潤中心主管從利潤考慮下,作最佳的決定,這樣的決策方式通常會有三個好處,分別是迅速、比較配合現實狀況,和萬一實施中發生困難時,主管比較知道該怎麼補救。其次的優點有:利潤中心具有獨立運作的體質,可以減少組織內部協調上的浪費。利潤中心以利潤為決策考慮,可以培養幹部整體經營的觀念。另外利潤中心也可使業務單純化,所以成本或損益的計算較容易而且責任明確。如果配合預算制度,也能使目標管理更落實。
反之,利潤中心制度也有些缺點,
例如主管常會為了追求短期利潤而忽略長期的發展。各利潤中心如果在業務上有利害關係,常會發生爭議。各利潤中心由於先天體質的不同,常會使努力但績效不佳的利潤中心士氣受打擊等。但在實施利潤中心的公司,通常可配合預算制度及評估制度來消除這些缺點。
適用於
中小企業該在什麼時候實施利潤中心制度呢
通常經營者如果發現企業有下面現象時,就該考慮實施利潤中心制度了:
一、當經營者發現在決策時並非真正了解實際狀況時。
二、市場競爭激烈,企業經常發生需緊急應變的狀況,經營者又不能常在公司時。
三、企業內權責混淆不清,各主管經常發生互相推諉責任時。
四、企業找不到全能主管時。
五、組織層次多,經常發生決策緩慢時。
六、老闆不放心,幹部不稱心,員工不關心時。
替代方法
根據下放給管理人員的決策責任的性質和層次,
責任中心(Responsibility centers)可分爲四個層次。
成本中心(Cost centers)、
收入中心(Revenue centers)、
利潤中心(Profit centers)
投資中心(Investment centers)。
1. 成本中心及其職責
成本中心是成本發生單位,一般沒有收入,或僅有無規律的少量收入,其責任人可以對成本的發生進行控制,但不能控制收入與投資,因此成本中心只需對成本負責,無需對利潤情況和投資效果承擔責任。成本中心又可以分成兩種:標準成本中心和費用中心。標準成本中心必須是產品穩定而明確,並且熟悉單位產品所需投入的責任中心。通常,標準成本中心的典型代表是製造業工廠、車間、工段、班組等。費用中心,適用於那些產出物不能用財務指標來衡量或者投入和產出之間沒有密切關係的單位。這些單位包括一般行政管理部門,如會計、人事、勞資、計劃等;研究開發部門,如設備改造、新產品研製等;以及某些銷售部門,如廣告、宣傳、倉儲等。
從一個成本中心來看,變動成本大多是可控成本,固定成本大多是不可控成本,然而,這種劃分並不是絕對的,還要結合有關情況按成本的習性作具體分析。再從成本的發生同各個成本中心的關係看,由各個成本中心直接發生的成本,大多屬於直接成本,其可控因素居多;由其他部門分配來的成本,大多屬於間接成本,其可控因素居少。
對於每項需要加以控制的費用,各責任中心都必須確定主要責任人。儘管每一個責任人都有其明確的責任範圍,但並不是對責任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都要負責,有的應負主要責任,有的只負次要責任,各級責任人只能控制各自責任範圍內的可控費用。而在企業中,總會有些費用項目(如固定資產折舊費)難以確定責任歸屬,對這些費用項目不宜硬性歸屬到某個部門,可由企業財務部門直接控制。
2. 收入中心及其職責 (略)
3 投資中心及其職責
投資中心是指不僅能控製成本和收入,而且能控制佔用資產的單位或部門。也就是說,在以目標利潤為導向的企業預算管理中,該責任中心不僅要對成本、收入、利潤預算負責,而且還必須對其與目標投資利潤率或資產利潤率相關的資本預算負責。正因為如此,只有具備經營決策權和投資決策權的獨立經營單位才能成為投資中心。一般來講,常將一個獨立經營的常規企業視為一個投資中心。投資中心應具有比其他責任中心更大的獨立性和自主權,它作為企業內部最高管理層,擁有一定的資金支配權,在調配資金餘缺時,應研究這些資金投放到哪個方面才是最有利的。投資中心的具體責任人應該是以廠長、經理為代表的企業最高決策層,投資中心的預算目標就是企業的總預算目標。
投資中心必然是一個成本中心,又是利潤中心,它不僅要從成本、收益來考核其經營成果,還要從投入的資金效果來考核工作成績。
投資中心是控制投資效率的責任中心,通常用增長的盈利對投資的比率來衡量其業績。
留言列表